確實,Kindle Fire 沒有讓亞馬遜虧錢

數碼焦點 於 20/01/2012 發表 收藏文章
確實,Kindle Fire 沒有讓亞馬遜虧錢

關於 Kindle Fire“虧/賺”的爭論持續了很久;甚至它還沒有面世的時候,關於它將履行的“價格戰”角色也有談及。

得到普遍認同的觀點是:硬件虧損,從軟件服務賺回。但這一直只是推測,並無抽樣數據支持。RBC(加拿大皇家銀行)的分析師 Ross Sandler 做了這項工作,發現雖然 BOM 虧損了 2 美元,但實際上 Amazon 從每台 Kindle Fire 上賺取了 100 多美元。具體數字是:136 美元。

Sandler 假設每部 Kindle Fire 的生命周期是三年。三年後,Kindle Fire 的毛利率高達 20%,Amazon 可從每台 Kindle Fire 上累計獲得 136 美元利潤。具體來源是這樣的:

電子書。電子書是 Kindle Fire 持有者開銷最多的地方,80% 的人在過去 60 天裡購買了電子書,58% 的人購買了三本以上電子書。假設每本電子書的平均售價(ASP)是 10 美元,Sandler 估計每人每季度會購買 5 本電子書,每季度向 Amazon 貢獻 15 美元利潤,一年貢獻約 60 美元利潤。

App:2/3 的受訪者過去 60 天裡購買了一款應用,41% 的人購買了三款以上應用。Sandler 估計每人每季度購買 3 款應用,每季度向 Amazon 貢獻 9 美元利潤,一年貢獻約 36 美元利潤。

其他來自 Kindle Fire 對 Amazon Prime 和實體物品銷售的推動作用,屬間接利潤。Sandler 估計 Kindle Fire 每年會推動 Amazon 實體物品銷售增長,但這個趨勢是下降的:第一年推動約 67 美元物品銷售,第二年下降到 45 美元,第三年下降到 30 美元。而對 Amazon Prime 服務的推動,則大約是 6.4 美元/年。

除了收入外,Sandler 自然也計算了 Amazon 在硬件、電子書、app、Prime、實體物品銷售方面的支出。其中實體物品銷售由於 Amazon 由於只是渠道商,從消費者那裡並不能直接獲得收入(而是從商家那裡獲利),所以它的累計收入是抵消歸零的——實際上,如果算上免費送貨,它的支出會更大。收入減去支出,三年累計下來,Amazon 從每台 Kindle Fire 上賺取 136 美元,算上此前 BOM 虧損 2 美元,仍然賺得 134 美元。

Sandler 的樣本容量是 216 個 Kindle Fire 持有者。他還根據調查得出這兩個結果:

Kindle Fire 最被人們使用的功能不是視頻,而是電子書。71% 的人用 Fire 來看書,39% 的人用 Silk 上網,29% 的人用來玩游戲,20% 的人在上網使用 app。只有 13% 的人把 Kindle Fire 當作一個看視頻的平板。所以,如背面那個大大的“Kindle”一樣,Kindle Fire 終歸還是 Kindle 大家族中的一員,背負的是電子書的責任,而非“平板”的角色。

Kindle Fire 的價格優勢被高估。在 Sandler 的調查中,47% 的人把 Kindle Fire 當作一個禮物(從這一點看,它確實擴容了平板電腦市場,可以稱之為“平板電腦布道者”);27% 的人選擇 Fire 是因為它的功能,20% 的人是因為它低廉的價格。低價因素在購買行為中起的作用低於“功能”,是因為購買者不承認自己是撿便宜貨的人麼?

長遠來看,Kindle Fire 確實沒有讓 Amazon 虧錢。事實上,通過軟件服務的收入,Amazon 賺得更多。

此前有多家數據機構預測 Kindle Fire 單季將賣出 550 萬台,RBC 也預測 2011 年第四季度 Kindle Fire 將賣出 300-400 萬台。這樣,長遠來看,Kindle Fire 不再是“賣得越多,虧得越多”的狀態;而應該改為“賣得越多,賺得越多”。所以當 Amazon 宣布由於 Kindle Fire 的推動,Kindle 家族在 2011 年 12 月實現單周出貨量 100 萬台的時候,Amazon 董事會有理由給貝索斯(Jeff Bezos)更多的時間,來關注於長遠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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