當 Emoji 表情成為呈堂證供之後,法官~(>_

愛範兒 於 20/02/2015 發表 收藏文章

微博上的一句玩笑話可以讓你被逮捕,現在 emoji 也可以。

1 月 18 日,17 歲的布魯克林少年 Osiris Aristy 因涉嫌恐怖主義威脅被紐約警察逮捕。原因是三天前,他在 Facebook 上發了一張槍的照片,隨後又在一條威脅性的信息後面加上了一個警察和三把槍的 emoji。
隨着網絡文化的普及,社交網絡的內容能寫進學術論文,手機短信、聊天記錄、社交網絡上的交談能作為呈堂證供,現在 emoji 也成為了影響法庭判斷的依據之一。

Emoji 是日本人Shigetaka Kurita 的發明, 在日語裏稱為“絵(e)文字(moji)”,字面意思是“圖片”+“文字”。它通常顯示為黑白或彩色的小圖形,是標點組成的表情符號 emoticon 的進化形式。

Emoji 之所以被發明出來,是因為網絡、短信這些通訊工具雖然能讓人們隨時隨地交流,但是缺乏感情色彩。面對面交流、打電話的時候,人們可以通過神情、語氣感受對方的情緒,而冷冰冰的短信、郵件、聊天信息雖然便捷、卻容易造成誤解。

出於人們表達情感的普遍需要,它最初在日本流行,之後在全球範圍內傳播,並以一定標準寫入了 Unicode ,在郵件、網頁、手機和電腦操作系統中逐漸得到廣泛應用。


The Mashable Projects 發現,在過去的一年半中,emoji 至少在全美九起案件的審判中起到作用。

在匹茲堡,一名男子因謀殺妻子被判為一級謀殺。他在信息中建議她可以喝一點他偷偷加了氰化物的肌酸來緩解頭疼,並用了一個微笑的表情。他最終被判無期徒刑;去年 12 月最高法院判決的一起案件中,名叫 Anthony Elonis 的賓夕法尼亞男子被指控威脅前妻,但他爭辯説那些威脅並不是認真的,因為他在一個暴力威脅後面加上了吐舌頭的鬼臉。

在這些案件中, emoji 對案件的結論並不是決定性的,但這些案例暗示,在不久的將來,emoji 會正式成為證據的一部分在法庭上得到呈現。

比如,在在線毒品交易網站 Silk Road 一案中,辯方律師要求陪審團閲讀書面聊天記錄,理由是表情符號、重複的標點 “???” 、或者文字 “Soooo” 所表現的語氣不能被準確地念出來,而這些細節會影響陪審團的判斷。法官 Forrest 最終仍然決定按慣例當庭宣讀作為證據的聊天記錄,但是強調了陪審團應該閲讀書面材料,包括上面的標點和 emoji。控方在引用證據的時候會補充:“句子後面還有一個表情符號。”

從某種意義上來説,emoji 相當於網絡用語中的標點。如果要全面解讀數字化媒介中的信息,那麼理解 emoji 的含義必不可少。問題在於,儘管 emoji 越來越通用,人們使用它的方式並不一致。表情的豐富性、文化差異都增加了它的複雜性。正如它的發明者 Kurita 所説,“我很想知道它們的使用程度,以及地域上的細微差別…… 可能有一些東西只有日本人才理解,或者只有美國人才會懂。”

Wired 的文章指出,在法庭中採用 emoji 的一大問題是它的模稜兩可。就像傳説中的“呵呵”一樣,一個笑臉可以表示愉快,但也可以僅僅表示禮貌,或者是表示諷刺的邪惡的笑,甚至表示無話可説。沒有談話的背景和對談話中雙方的瞭解,很難猜測某個 emoji 背後的意圖。

但是語言學家 Tyler Schnoebelen 指出,不僅僅 emoji 是模糊的,語言本身就是多義的。“emoji 是新事物,所以它們並沒有完全被傳統接受。” 他解釋道,“但是它們和我們瞭解的許多事物的性質是一樣的。就像僅憑一個詞語或者大笑判斷意思一樣,根據一個符號下判斷是相當危險的。”對於法官和陪審團來説,最終影響判決的不是 emoji,而是如何藉助 emoji,更加準確地解讀涉案者的動機、情感、心理狀態。

控方在法庭上的重要角色之一就是證明犯罪意圖,不管有沒有 emoji,這都是一個複雜的過程。要證明意圖,律師們會讓證人和嫌疑人對陪審團解釋他們使用的專業用語、俚語和黑話。“對我來説,emoji 和販毒的黑話在刑事受控案件中並沒什麼不同,” 前辯護律師 Greg Hurley 説。解讀這些並不比 emoji 容易。想知道 emoji 的意思?不如直接質問當事人吧。另一種可能是,語言學家像通過大量語料研究一個人的用詞習慣一樣,研究當事人使用 emoji 的習慣,並作出推斷。

不管能不能被主流社會所認可,emoji 無疑已經成為流行文化中出現最頻繁的元素之一。紐約時報記者 Jessica Benett 朋友的故事大概可以説明它氾濫的程度:“一個男人用[酒杯]+[男孩女孩的臉]+[問號]約我出去,我們只用 emoji ,聊了整整 45 分鐘。” 而 Jessica 自己寫道:“我這禮拜認真考慮過要不要在簡歷裏面加一串 emoji。”

題圖來自:animalnewyork.com

配圖來自:The Verge


資料來源:愛範兒(ifanr)
作者/編輯:韓 雨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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