四十年後,蘋果不再“非同凡想”

愛範兒 於 04/04/2016 發表 收藏文章

Think Different,非同凡想:是當年讓蘋果重振聲威的一句口號;但對於不少俗稱“果粉”的蘋果擁躉來説,Think Different 是一種支撐着我們每年快快樂樂的在 Apple Store 排隊、忍受蘋果各種的奇葩不便的一種“情懷”。

“果粉”的歷史

我從來不諱言自己的果粉身份,但我作為果粉的年資其實也不算很久:我第一台蘋果產品,是 2009 年的 iPhone 3GS。可是,我和蘋果的緣份不光是這 7 年而已。

我第一次接觸蘋果,是 1989 年念初中的時候。當時蘋果仍然在教育界橫行,不少有電腦課的學校也在用 Apple II(下圖);我上電腦課時需腰透過 Apple IIe 的 “圖龜”(LOGO) 軟件學習編程,但學來學去都學不好,結果電腦科還不合格(苦笑)。雖然, Apple IIe 幾乎是我人生中第一台接觸的電腦,但是我對它的印象不算深:全校都是 Apple IIe,死板的文字界面和無感情的代碼,不可能比當時有光榮三國志、Ultima 等遊戲的 PC 來得吸引。


1995 年我考進大學,雖然沒有繼續學習編程,儘管當時電腦也不那麼普及,但大學的學習生活還是避不過電腦。那時我們剛剛進入互聯網年代,同學們經常總要蹭大學電腦室的電腦來寫論文,但是,PC 電腦室永遠座無虛席;趕論文的時候逼得急了,我們偶爾就鑽到幾乎空無一人的 Macintosh 電腦室:那些年我們對喬布斯的去留一無所知,但儘管當時 Windows 95 剛剛推出,但看到 Macintosh 的時候的驚豔,還是爍爍在目。

可是,我還是沒有因而轉投 Mac 陣營:因為我真心不太懂用啊。

然在又十多年後的 2008 年,當時我為了工作需要,買了一台 Windows Mobile 的智能手機來使用;但在某個場合見到朋友用的 iPhone 第一代,那種流暢過場效果和直觀的介面,驚為天人,然後在 2009 年,我買了 iPhone 3GS,從這天開始,我變成了一個果粉。

小眾思維的兩難

為什麼我要長篇大論的在敍述“我如何成為果粉”呢?因為我想大家理解一下:早期果粉的心路歷程。

以前我們看到蘋果產品,最自然的反應往往是“驚豔”,然後第二個反應是:“我不懂用”。當 Apple II 丟失大部份的個人電腦市場、Macintosh 的佔有率也每況愈下,蘋果產品也漸漸的變成小眾產品;但當年蘋果的產品無論是外表還是界面,都是經過精心打磨過:那個美得“讓人想舔一口”的 Aqua 介面(下圖)、那個精彩絕倫的 iMac G3,有多炫就多炫,在“物以罕為貴”的情況下,幾乎每個 70-80 後的果粉在首次見到蘋果產品時,都會被瞬間震懾了。但每當付款的一刻就會想:蘋果的產品沒幾多人在用,有足夠的應用支持嗎?我從來沒用過蘋果產品,有人在用嗎?


只要你成為果粉,見到滿街都是醜得要死的 PC,坊間也沒有幾個華麗的蘋果產品的時候,我們這羣果粉裝起逼來有多爽就多爽:“我們是與眾不同的!”然後在面對各種的不方便時,我們都會欣然接受。無他,我們很清楚的理解:蘋果的情懷根本也同時源自它的缺憾,而它的缺憾同時也強化了它的情懷。

小眾情懷,就是果粉覺得“非同凡想”的源流。

但 iPad 和 iPhone 的出現,讓蘋果真正的開始進入大眾的世界。無論是音樂人或是移動應用開發者,都開始必須圍着蘋果在轉;當蘋果的產品得到的支援愈來愈多,蘋果的產品愈來愈簡潔、界面愈來愈易用、Mac 的售價也愈來廉宜,結果愈來愈多人願意接觸蘋果的產品。結果到了今天 90 後的年輕人,儘管再不喜歡蘋果,也不能避免遭蘋果產品所包圍,就連街邊賣菜的大嬸、樓下街崗的保安員,都在用 iPhone、iPad,我還裝個毛?“小眾產品”,突然變成“大眾產品”。

簡言之,蘋果在 40 年的歷史就是一條兩難公式:你要麼像 Mac 一樣安於小眾的清新情懷,要麼淡而無味的成長為 Apple II 一樣的大眾化產品。
“非同凡想”,已成凡想

回想起 Tim Cook 在成為蘋果正式的 CEO 時曾公開表示

引用我想你們很確實的知道:蘋果並不會改變。我慶蘋果有這種獨特的文化和價值,我也很珍惜這種價值。喬布斯建立了這種與別不同的公司和文化,我們會繼續堅守──這是我們的 DNA。

在 Tim Cook 出任 CEO 的這幾年,沒有“明顯”的見到蘋果的價值觀有在改變:蘋果的設備仍然以設計導向,iPhone 寧願變薄也不怎加大電池、MacBook 只砍剩兩個接口,都是以往喬布斯的那種讓人又愛又恨的風格,大家依舊的忍受它的缺憾。變的不是蘋果,是蘋果的對手:
  • 在 iMac G3 初推出之時,蓋茨輕蔑地指蘋果“唯一勝出的就只是顏色”;
  • 在 iPod 初推出的時候,蓋茨説蘋果又是要控制軟件和硬件,而他們會給用户更多的選擇;
  • 在 iPhone 初推出的時候,Steve Ballmer 説蘋果不能吸引用户,因為他們沒鍵盤;
  • 在 MacBook Air 和 iPad 初推出時,Acer 的施振榮説它們都只是一時的風潮,傳統 PC 遲早會戰勝。

但到了今天:

  • 幾乎沒有手機再支援 Flash;
  • 沒有幾台手機還有鍵盤或觸控筆;
  • 大家都紛紛改用金屬外殼,不能換電池;
  • 大家都要賣弄超薄設計。

請讓我們先把什麼創新、什麼抄襲的爭論放下:無論業界有沒有抄襲蘋果,還是反過來是蘋果在“偉大的藝術家用偷的”;事實上,蘋果的對手慢慢的學習這些“DNA”,在學習蘋果以設計為優先,學習蘋果重視人機交互,學習蘋果的的成功之道,學習蘋果的“非同凡想”。


今天,我們一進書店,滿書架都是談論蘋果和喬布斯成功之道;在任何一個創業團隊,都是一堆仰慕喬布斯的團隊,掛着一嘴“改變世界”的口號。就算是 Tim Cook 也不是喬布斯本人,他也是喬布斯 Think Different 的學習者。當傳統電腦走下神壇,當大家忙於生產又酷、又人性化的備,當滿街都在學習 Think Different,每一台手機和電腦都是“非同凡想”的產物,還有什麼東西不是“非同凡想”(上圖)?

然後,還有什麼東西可以叫得上“非同凡想”?沒有。

“非同凡想”,就是無懼改變

在蘋果誕生之後的 40 年後,不少人都説蘋果變得平庸,不再“非同凡想”了。但也許不是蘋果不再“非同凡想”,反過來應該説是整個世界都在“非同凡想”,結果所有的“非同凡想”,都變成“凡想”,整個世界,一起走向平庸。

但是,歷史總是不斷的重演。

40 年前的 1976 年,蘋喬布斯想從那些笨重的灰色金屬箱子裏脱穎而出,花了 1500 美元找人給 Apple II 設計出一個米色的機箱,後來大受歡迎,Apple II 很快就變成大眾化的電腦,而其設計並延續到 Macintosh 上,然後絕大部份的電腦都用上了米色的塑料外殼;


然後很快到了 1998 年。喬布斯再一改電腦界沉悶的米色塑料作風,推出讓人眼前一亮的 iMac G3,並大字標題説:“對不起,沒有米色”(Sorry, no biege)(上圖)。然後再用鋁合金、一體成形的 MacBook 和 iPhone,改變我們對工業設計的認知,最後,電腦又回到“灰色的金屬箱子”裏。

由灰色金屬箱子,到米色塑料箱子,又回到灰色金屬箱子,可見真正的“非同凡想”,不是去堅守價值,而是不斷的改變:

  • 2013 年,蘋果就曾用 iPhone 5c 去嘗試取締“灰色的金屬箱子”,但很可惜當年沒有成功。
  • 2014 年,蘋果亦曾推出 Apple Watch 去嘗試改變行動世界,但目前還未有明顯的成果。
  • 2015 年,蘋果也曾以 3D touch 去嘗試改變人機交互,但也未有實際的改變我們的習慣。

我們並不知道未來會怎麼樣:也許蘋果會失敗、也許蘋果會再次由 Apple II 變成 Macintosh,也許 Google 什麼的股值會超前蘋果;但果粉的快樂並不在於股價的起落,也不在於蘋果改變世界;我們只是想把印上蘋果標誌的產品,對着親友顯擺一番而已。

期待在蘋果在新的 40 週年,不怕成為小眾,繼續的“非同凡想”。


資料來源:愛範兒(ifanr)
作者/編輯:莊 偉宏 Odin
標籤: Apple 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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