美一男子社交網絡揚言“殺死奧巴馬”,被判3年監禁上訴失敗

TECH2IPO 於 25/03/2017 發表 收藏文章

網絡並非法外之地,任何可能對他人造成傷害的言行都將受到法律的制裁。56 歲的美國男子 Brian Dutcher 從去年 6 月份開始就在社交網絡揚言要「殺死美國總統奧巴馬」(目前奧巴馬任期已滿,現任總統為唐納德·特朗普),被判入獄3年。

他在 Facebook 上説「希望能在這個傀儡總統的頭上開一槍。殺死奧巴馬是美國憲法給我的權利!希望各位可以為我祈禱。」次日,他驅車來到美國前總統奧巴馬第二天將要演講的地方,對路人傳言「明天,我要殺死這個總統,殺死這個篡位者。」很快,Brian 就被美國情報部門抓住,連續審問了 2 個小時。

法院曝光的文件顯示,情報部門審問期間,Brian 繼續口出狂言「殺死奧巴馬是聖經和憲法給我的權利。」法庭最後宣判它因為恐嚇威脅總統,入獄 3 年。隨後 Brian 提起上訴,指責法官對他的指控缺乏證據,並聲稱自己所説的話「語言上有些過激」。不過這一上訴申請被駁回。
網絡暴力是對道德和法律的挑戰與突破,它可以延伸和投射到現實生活中,變成侵犯他人隱私、生活和權利的事件。隨着互聯網的發展,目前許多國家都對網絡暴力行為進行了法律約束,比如中國最高法院和最高人民檢察院就規定「網絡空間被定性為公共空間,嚴重擾亂網絡秩序講涉嫌尋釁滋事罪。」網絡雖自由,但也有法律約束!


資料來源:TECH2IPO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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